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2024-09-21 16:08:46 54
  • 客户:某演员
  • 纠纷类型: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 解决方式:打官司

某演员起诉某信息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该演员起诉称被告公司在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文章中使用了其3张照片作为文章配图,未经其本人同意,侵犯了其肖像权,给其造成了经济损失,其要求被告公司赔偿经济损失。被告公司委托本所律师作为本案的诉讼代理人。律师通过司法大数据检索,将该演员涉及的网络名誉侵权案件、涉名人肖像权网络侵权案件的司法认定标准以及赔偿金额标准进行了分析,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赔偿金额仅为原告诉讼请求的12%,为委托人减少了经济损失。本案的特点在于,肖像权作为自然人人格权的基本内容,在《民法典》人格权独立成编后,法院对于肖像权案件的审判规则也越发清晰,在赔偿金额方面,法院也会综合考虑肖像使用情况、演员知名度、损害后果证据等综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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